2017年6月1日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号)實施。根據《規定》要求,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衆賬号、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截至2019年6月14日,經山西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許可的屬地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共計29家,具體服務形式包括:互聯網站30個,應用程序22個,論壇1個,公衆賬号98個,共計151個服務項。
一、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互聯網站名單(共30個)
二、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應用程序名單(共22個)
三、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論壇名單(共1個)
四、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公衆賬号名單(共98個)